投资洽谈类展会是适应我国发展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它属非竞争类展会或不完全竞争类展会,所以政府的介入与主导是必要的。而政府的介入与主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二是对展会方案及实施过程的决策、指挥与监控;三是政府其他资源如客商资源、接待资源、安全保障资源的有效利用。
有人认为,政府对投资洽谈类展会的财政补助是政府在向展会承办者购买服务。这一认识有助于弱化政府在这类展会中的过强的主导角色,从而有利于更多地引进市场机制,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有利于会展承办者或会展的招待机构建立新的核算体制。因为办展单位接受补贴后,其内部分配机制与积累机制都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制约。如果说这种补贴本质是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则有利于强化会展招待机构的经营与财务自主权。问题是学界的这一认识能否得到政府的认可,成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识,尚待进一步的研讨、交流与观察。
投资洽谈类展会效果不明显的一个原因是政府过分关心自身的公共形象,而对企业及项目突出不够。政府的公共形象是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投资环境的全部。寻找合作对象和合适的投资项目,同样是投资者的重要考虑。因此,这类展会的转型,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摆正政府在展会中的位置,突出企业与项目的作用与地位。
遵循并强化市场经济原则,是投资洽谈类展会转型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政府的主导与政府的服务意识,使这类展会在进行过程中,无法真正贯彻市场经济原则。无偿的服务、权力在资源分配中强行干扰作用,好大喜功,重表面热闹,不重视客商质量等,都违背了市场经济原则,加大了展会举办成本,弱化了展会的效果。
投资洽谈类展会转型的另外一个问题是解决承办或执行机构的单位性质问题。目前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或由政府临时从各单位抽调组成,或由政府成立相应的事业机构。由于这类展会的非竞争性或不完全竞争性,成立相应的事业机构是必要的。但应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分配机制及积累机制,以便在适当的时候有能力完全走向市场。目前许多地方实行的收支两条线政策,虽有利于抑制腐败,但不利于这些单位的积累,不利于他们最终完全走向市场。因此,建立可监控的内部分配及积累机制,鼓励执行机构或承办机构在不影响投资洽谈类展会的情况下,开拓新的展览市场,是这类机构发展壮大并最终走向市场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