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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涂料技术中心再获国家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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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8 中国聚合物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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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月十八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410号)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等继续享受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2号)规定,宣布一些企业技术中心和分中心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并宣布撤销一些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的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再次获得了“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并将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科教用品进口免税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1998]787号)规定,享受政策扶持。 |
(责任编辑:一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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