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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商擅用奥运标志案入选知产保护十大案例
2008-4-18       新华网
    
    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4月17日公布“2007年上海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一家漆业公司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被查处的案例入选。
 
    2007年7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青浦区分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将上海某漆业有限公司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逮个正着”,并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这家漆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起在其油漆产品的外包装上擅自印上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徽标志。至案发时止,已将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油漆销售给上海、宜兴、海盐等地8家客户,共获违法所得人民币18738元。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74952元。
 
    对于这起由上海工商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日常巡查中主动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典型案例,北京奥组委特地致信工商青浦分局:“对贵局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查处侵权行为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表示,这一案例证明,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我国有关行政部门围绕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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