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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石蜡-52 行业标准

时间:2005-09-02
关键词:氯化 石蜡 行业 标准 来源:互联网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氯化石蜡-52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平均碳原子数约为15的正构液体石蜡经氯化、精制后,制得含氯量为50%~54%的工业氯化石蜡。该产品主要用作聚氯乙烯辅助增塑剂。

2  引用标准

    GB 1657  增塑剂折光率的测定

    GB l660  增塑剂运动粘度的测定  品氏法

    GB l664  增塑剂外观色泽的测定  铂-钴比色法

    GB l679  氯化石蜡氯含量测定  汞量法

    GB l680  氯化石蜡热稳定指数的测定

    GB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水白色或黄色粘稠液体。

3.2  氯化石蜡-52应符合下列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色泽(铂-钴),号              ≤

100

250

600

密度(50℃),g/cm3

1.23~1.25

1.23~1.27

1.22~1.27

氯含量,%

51~53

50~54

50~54

粘度(50℃),mPa·s

150~250

≤300

-

折光率

1.510~1.513

1.505~1.513

-

加热减量(130℃,2h),%       ≤

0.3

0.5

0.8

热稳定指数1)(175℃,4h,氮气10L/h),HCl%                   ≤

0.10

0.15

0.20

    注:1)至少半年检验一次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为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

4.1  色泽的测定

    按GB l664规定进行测定。

    当所测试样色泽深于500号时,比色时所取试样体积为标准比色液的二分之一,将所测得的色号乘以2,即为该试样的色号。

4.2  氯含量的测定

    按GB l679规定进行测定。

4.3  密度的测定

4.3.1  比重瓶法(仲裁法)

4.3.1.1  原理

    在同一温度下,用水标定比重瓶的体积,然后测同体积试样的质量以求其密度。

4.3.1.2  仪器

    a.  分析天平:感量为0.0001g;

    b. 温度计:分度值为0.1℃;

    c.  恒温水浴:温度控制在50±0.℃;

    d. 比重瓶:容积为25mL。

4.3.1.3   操作步骤

    称量清洁、干燥的带塞比重瓶,然后将煮沸并冷却至50℃以下的水注满瓶中,加塞后立即浸入50±0.1℃的恒温水浴中,恒温半小时,用滤纸除去溢出毛细管外的水,迅速从水浴中取出,擦干比重瓶外的水,冷却至室温称量。

  将比重瓶中的水倾出,干燥后注满试样,在烘箱中加热至70℃左右,试样中无气泡后,使之冷却到50℃以下,盖上比重瓶塞,按上述方法进行操作,即得试样的质量。

4.3.1.4  计算

  50℃时氯化石蜡—52的密度ρ50按式(1)计算:

………………………………(1)

式中:m1——比重瓶的质量,g;

      m2——比重瓶及试样的质量,g;

      m3——比重瓶及水的质量,g;

      p0——50℃时水的密度,O.988 05g/cm3。

4.2.1.5  允许差

    每一试样在相同条件下连续测定两次,其结果的差不大于0.001g/cm3,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密度。

4.3.2  密度计法  

4.3.2.1  仪器

    a. 密度计:分度值为0.002g/cm3

    b.  恒温水浴:温度控制在50±0.2℃;

    c. 玻璃量筒:250mL;

    d. 温度计:50℃,分度值为0.2℃。

4.3.2.2  操作步骤

    将试样注入清洁、干燥的量筒内,然后把量筒放入50±0.2℃的恒温水浴中,温度恒定后,将清洁、干燥的密度计缓缓放入被测试样中,其下端离量筒底部的距离不小于2cm,并且不能与量筒壁接触,露出液面外的部分所沾液体不得超过3个分度。待密度计底部和壁上无气泡,温度恒定后,读出密度计弯月面下缘的刻度值(标有读弯月面上缘刻度的密度计除外),该刻度值则为被测试样在50℃时密度计的读数值。

4.3.2.3  计算

  50℃时氯化石蜡-52的密度ρ50按式(2)计算:

    
………………………………(2)

式中:P′50——试样在50℃时,密度计的读数值,g/cm3

      a——玻璃膨胀系数,0.000025;

      20——标准温度,℃;

      t——测定温度,℃;

    0.001——50℃时密度计读数修正近似值,g/cm3

4.3.2.4  允许差

    每一试样在相同条件下连续测定两次,其结果差不大于0.002g/cm3,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密度。

4.4  粘度的测定

    按GB l660规定进行测定。

4.4.1  计算

50℃时粘度η50按式(3)计算:

  ………………………………(3)

式中;v50——50℃时试样的运动粘度,10-6m2/s;

     p50—一50℃时试样的密度,103kg/m3

4.4.2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不大于算术平均值的1%,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粘度。

4.5  折光率的测定

    按GB l657规定进行测定。

4.6  加热减量的测定

4.6.1  仪器

    a.  电热恒温箱:内层尺寸:长、宽、高各为400~500mm

    b.  称量瓶;直径40mm,高25mm

    c.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d.  圆形石棉板:直径200mm,厚2~3mm。

4.6.2  操作步骤

    用已恒重的两个带盖称量瓶(4.6.1b)分别称取6.4~6.6g(精确至0.000 2g)试样,置于调节至130±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4.6.1a)内的石棉板上的适当位置,石棉板距恒温干燥箱内层顶部的距离为120~150mm,试样液面距恒温干燥箱温度计水银球底部水平线的距离为10~20mm,称量瓶的对称轴线与温度计的距离不超过70mm。自恒温干燥箱温度升到测试温度起,保持2h。然后,把称量瓶移入干燥器(4.6.1c)内,冷却至室温,称量。

4.6.3  计算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加热减量X按式(4)计算:

   …………………………(4)

式中:m4——加热前称量瓶与试样的质量,g;

      m5——加热后称量瓶与试样的质量,g;

      m——试样的质量,g。

4.6.4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差数不大于0.05%,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加热减量。

4.7  热稳定指数的测定

    按GB l680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氯化石蜡-52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热稳定指数至少半年检验一次,其他项均作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时,都要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

5.2  以每一槽罐的产品为一批,采样按GB 6680规定进行。

5.3  将所取样品混合均匀,等量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磨口棕色玻璃瓶中,并贴标签,在标签上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者和取样日期,一瓶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另一瓶封存于避光处备查。

5.4  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桶中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5.5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用户应在产品出厂后二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6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6.1  标志

    包装容器上要涂刷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毛重、本标准号及级别。

6.2  包装

    本产品用干燥、清洁、无锈的200L镀锌铁桶或铁桶包装,桶盖垫圈用耐磨塑料制成,每桶净重200±0.5kg。

6.3  运输

    运输时要轻装轻卸,避免碰撞,防止日晒雨淋。

6.4  贮存

    氯化石蜡-52应贮存于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库房内或棚内,防止日晒、雨淋。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省化工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永新-沈阳化工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苗凤芹、陈德森、于春香、王心志。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化学工业部部标准HG 2-1382-80《氯化石蜡—52》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