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仪器仪表 >> 政策法规 >> 正文
商务部对欧盟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反倾销调查决定
2011-1-24 来源:商务部
关键词:x射线 反倾销 商务部 安全检查
    1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1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存在倾销,中国国内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2011年1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33.5%至71.8%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09年10月23日,商务部应国内产业申请,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发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立案公告;2010年6月9日,商务部发布了本案初裁决定。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小徐)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
  • 相关新闻
  • 无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