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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董事长称不允许调查天价酒举报人
2011-4-26 来源:重庆晚报
关键词:中石化 傅成玉 天价酒

 
视频说明:中石化通报天价酒调查结果 涉案人被降职


这是在新闻通报会上,中石化调查组向记者展示的“天价酒”进销存示意图(4月25日摄)。记者田建川摄

    昨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分别在广东和北京两地向媒体通报了有关“天价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中石化下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4月11日,有网帖称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买“天价酒”,引发网民议论。13日,广东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购买高档酒情况属实,但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是用于“非油品经营业务”没有向媒体说明事实真相。之后,中石化集团公司成立调查组,赴广东展开调查。
    昨日,中石化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联合调查组组长耿礼民介绍说,经调查,鲁广余严重违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个人决定、私下违规购买高档酒,其个人负有直接责任。中石化党组就此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免去其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鲁广余个人承担。
    联合调查组认为,鲁广余购买高档酒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点:一是严重违反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二是运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逃避监管。三是通过虚假手段应付上级检查,欺骗组织。上述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后,已于4月23日由鲁广余签字确认。”

    中石化董事长:一个人导致百万人的耻辱

    昨日,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说,“这件事情对中石化乃至国有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伤害,中石化上百万职工因为这件事情抬不起头来,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了上百万人的耻辱。”
    傅成玉坦承,由于下属部门众多,分布区域较广,中石化这样的大企业在管理上是比较困难的。“在当前市场经济和法制尚不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仍然存在漏洞的前提下,不能保障不出这种人,但必须保证一旦出了这种人就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购酒清单
    品名 数量(瓶) 单价(元) 总价(元)
    飞天茅台 360 579 208440
    15年茅台 60 2999 179940
    30年茅台 30 6999 209970
    50年茅台 30 11999 359970
    小计958320
    2002年玛歌 24 3200 76800
    1996年拉菲 12 13860 166320
    2003年拉菲 12 11380 136560
    2000年拉菲副牌 48 3880 186240
    巴隆 480 38 18240
    389奔富 120 388 46560
    小计630720
    4月11日 网帖曝光4张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茅台酒的发票。
    4月13日 媒体采访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其新闻发言人未说出实情。
    4月14日 中石化集团召开党组会,决定派出联合调查组赴广东调查。
    4月15日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被停职。
    4月18日 中石化集团调查组返回北京,汇报调查情况。
    4月21日 调查组再赴广东分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调查。
    买了1176瓶酒    花了近159万

    昨日,调查组通报了调查查实的详细情况。
    关键词:金额    总计花费近159万
    对于网上所说鲁广余挥霍公款达259万元,调查组副组长、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军说:“根据调查组的调查,鲁广余本次违规购买高档酒涉及金额为159万元。”
    调查证实,2010年9月,未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鲁广余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金额958320元;从珠海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金额630720元。两项合计1589040元。
    关键词:用途    买酒是为自己用
    关于鲁广余购买高档酒的目的,调查组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鲁广余违规购买高档酒就是为了“自己用”。
    何敏君说,中石化所属的销售公司可以经营烟酒等非油品业务,但是用于经营的酒都是通过销售公司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然后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不会存放在中石化广东公司的办公楼里。鲁广余购买高档酒应该是他的个人行为。
    关键词:做账    虚假销售冲账应付检查
    调查确认,2010年10月,正值中石化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有群众将“买酒的事”举报到广东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该部纪委责成广东分公司立即整改。
    鲁广余遂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万元货款汇入广州分公司账户,广州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的价格将450瓶茅台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
    关键词:盘库    15瓶高档酒不知去向
    鲁广余购进的高档酒,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大部分被卖出,还有部分用于消费和仍存放在公司库房内。
    经查,购进的茅台酒没有用于消费。购进的红酒部分用于业务活动,其中:高档酒15瓶(2002年玛歌10瓶、2003年拉菲2瓶、2000年拉菲副牌3瓶)、低档酒598瓶(巴隆478瓶、389奔富120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131124元。
    何敏君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被鲁广余用于消费的酒大部分是价格较低的红酒,数量较大,金额不大,还有15瓶高档红酒具体怎么用的,鲁广余没有说明,现在也没办法核实。
    经盘库证实,剩余茅台30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167970元,其中:15年茅台18瓶,30年茅台6瓶,50年茅台6瓶。剩余红酒83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499520元,其中,2002年玛歌14瓶,1996年拉菲12瓶,2003年拉菲10瓶,2000年拉菲副牌45瓶,巴隆2瓶。
    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说,对于“天价酒”中还没有卖掉平账的部分,将作为违纪违规物品,由上级公司卖出平账。
    关键词:内鬼    鲁广余否认开会查内鬼
    针对此前有网贴称,此次事发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召开三次内部会议,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傅成玉说,鲁广余在调查中否认了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但据调查组调查,在调查组成立之前,广东分公司确实开过会,但难以确认是否是所谓的查“内鬼”问题。中石化调查组明确规定,不允许做这样的事。社会大众、媒体以及上级机构和内部职工,发现企业有问题,都有权力进行揭发和举报。
    另据新华网报道: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5日分别在广东和北京两地向媒体通报了有关“天价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中石化下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主持广东分公司的工作。
    4月11日,有网帖称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买“天价酒”,引发网民议论。4月13日,广东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购买高档酒情况属实,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用于“非油品业务”,没有向媒体说明事实真相。此后,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连续发稿对此进行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鲁广余违纪情况
    中石化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联合调查组组长耿礼民介绍说,经调查,鲁广余严重违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个人决定、私下违规购买高档酒,其个人负有直接责任。中石化党组就此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免去其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
    经查,鲁广余于2010年9月份,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其中单价3880元的48瓶、11380元和13860元的各12瓶。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25日,“中国网事”记者在广东分公司鲁广余库存高档酒的办公室看到,茅台、拉菲、玛歌等酒已被打上封条。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君说,经盘库证实,剩余茅台30瓶,进货价16.797万元,包括15年茅台18瓶、30年茅台6瓶、50年茅台6瓶;剩余红酒83瓶,进货价49.952万元。

    新华时评:中石化“天价酒”事件须给公众一个交代

    调查组公布调查细节
    耿礼民介绍说,中石化党组于4月14日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由总部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赶赴广东石油分公司对购买高档酒问题展开调查;暂停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的工作,责令其配合调查;由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临时主持广东石油分公司的工作。
    4月15日至4月19日,中石化联合调查组在广东分公司,通过找相关人员谈话、查阅账目和资料、现场取证等方式,对购买高档酒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在向党组作出汇报之后,4月21日至23日,再赴广东分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调查。整个调查期间,联合调查组还派人到江苏、山东和广东等地开展了大量实地取证工作,调取收付款凭证、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据。
    调查组调查确认,2010年10月份,正值中石化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有群众将此事举报到广东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纪委高度重视,责成广东分公司立即整改。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万元货款汇入广州分公司账户,广州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
    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专门办公室;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消费,总价值13.11万元,剩余红酒83瓶。
    联合调查组认为,鲁广余购买高档酒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点:一是严重违反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购买高档酒。二是运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逃避监管。三是通过虚假手段,应付上级检查,欺骗组织。上述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后,于4月23日由鲁广余签字确认。

    中石化董事长: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了上百万人的耻辱

    “中国石化依据公司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作出这一处理决定,这个处罚是实事求是的,也是合情合理的。”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说,“这件事情对中石化乃至国有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伤害,中石化上百万职工因为这件事情抬不起头来,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了上百万人的耻辱。”
    针对此前有网贴称,此次事发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召开三次内部会议,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傅成玉说,鲁广余在调查中否认了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但据调查组调查,在调查组成立之前,广东分公司确实开过会,但难以确认是否是所谓的查内鬼问题。中石化调查组明确规定,不允许做这样的事,在中石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也都是不允许的。只要是社会大众、媒体以及上级机构和内部职工,发现企业有问题,都有权力进行揭发和举报。
    傅成玉说,中石化任何人都不能游离于制度管理之外。他要求中石化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深刻教训,自查自纠,不限领域,不限具体内容,只要发现有做得不合适的地方,立即整改。
    傅成玉坦承,由于下属部门众多,分布区域较广,这对于中石化这样的大企业在管理上是比较困难的。“在当前市场经济和法制尚不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仍然存在漏洞的前提下,不能保障不出这种人,但必须保证一旦出了这种人就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傅成玉还说,对于“天价酒”中还没有卖掉平账的部分,将作为违纪违规物品,由上级公司卖出平账。
    聘请社会监督员
    在25日的通报会上,中石化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春光宣读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欢迎社会监督的有关决定》,决定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社会各界到中国石化了解情况。同时,公开了媒体垂询电话:010-5996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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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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