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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高利贷事件”爆料人称遭污蔑
2012-2-16 来源:新京报
关键词:四川中石化 高利贷

    因为被指放“高利贷”,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董事长黄久长被“气哭”,要起诉爆料人。昨日,爆料人刘明委托律师回应称,不认可四川中石化的说法,对方在污蔑刘明。对此,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事情真相已经说明,“相信正义将战胜邪恶”,不会再回应此事。

    四川中石化称不再回应

    2月7日,金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原股东和法人代表刘明向媒体爆料,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旗下四川石化法人代表黄波违法侵占其公司100%的股权。此后刘明又爆料称,四川中石化旗下多个公司互相担保从银行获得贷款,并放高利贷。
    14日,四川中石化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上述指控,称金鑫房地产公司股权是合法转让,四川中石化也没有放高利贷。该公司董事长黄久长会上情绪激动,声音哽咽,称“窝囊了七八天,这次来北京向领导汇报,我都气哭了。”
    昨日,刘明委托律师蒲杰回应称,不认可对四川中石化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并反问四川中石化获得了5000多万元的“收益金”,“不是借款,何来增值(借款利息)?”
    对于四川中石化方面指出刘明自己了解公司股权已于2008年被转让,为什么3年了还不去法院诉讼?刘明昨日回应称,自己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其还指出,四川中石化此前声明称刘明非法集资,这是对刘的污蔑。

    四川中石化否认5000万收益

    四川中石化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事情真相已经说明,“相信正义将战胜邪恶”,公司将不再就刘明的事情做回应。
    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方面律师对记者做了几点说明:四川中石化公司方面从未声称在两个项目上有5000万元的收益,2008年8月后金鑫房地产公司就不属于刘明了,若刘明认为股权转让有问题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不明白为什么先向媒体爆料。
    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不是中国石化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是一家国企与民企的合资企业。其中国企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占股40%,其余60%股权由民营企业四川省中石化实业公司持有。

    新闻回顾:中石化回应高利贷传闻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涉嫌向一些民营房地产企业非法发放高利贷长达数年,且金额巨大”。四川中石化回应称,那是个别人利用媒体和互联网歪曲事实,对该公司进行的造谣中伤,妄图以假乱真,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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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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