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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玩具产品必须谨慎使用化学物质
2012-3-8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化学物质 出口玩具产品

    重金属、增塑剂、禁用偶氮染料、甲醛和有机溶剂在对外贸易领域有玩具出口的“五大杀手”之称。据统计,由这五大类化学物质超标引起的玩具出口召回数量占因化学因素召回总量的97.7%。近年来,世界各国及地区对玩具中有害化学物质的限制日趋严厉,为此,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所有出口玩具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去年8月,日本玩具协会发布通知,宣布日本玩具安全标准(ST—2002)中受限制的邻苯二甲酸盐由2种增至6种,并且管制所有可塑性材料。

    自去年9月6日起,受管制玩具中的增塑聚氯乙烯(PVC)、聚氨酯(PU)及橡胶材料必须符合新的邻苯二甲酸盐要求,测试方法必须遵守新的《日本食品卫生法》(JFSL)。无独有偶,我国台湾地区亦开始禁止将甲酰胺类物质用于制造玩具类产品,台湾环保署已将甲酰胺列为第一、二类毒性化学物质管制,并禁止用于制造14岁及以下年龄段的儿童玩具(含玩具组件)及儿童用品、塑胶地垫。随着世界各国及不同地区新法规的不断颁布,针对玩具的化学安全性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将会越来越多,限制也将更为严格,我国的玩具生产经营企业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而其中又以对出口玩具生产经营企业的挑战最为直接和紧迫。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玩具生产企业,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对本企业产品的相关出口国家及地区新指令的化学性能指标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查找企业现有工艺和原料与新指令指标要求相冲突的地方,有针对性地进行升级更新;二是充分利用好过渡期,谨慎使用化学物质,不断提升企业的科研能力,在禁用化学物质方面做好替代物质的研究;三是加强技术革新,提升应对能力,从管理体制、产品技术含量等深层次的角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只要我们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加强管理,积极应对,淮安市的玩具产品对外贸易就一定不断发展,我市的出口玩具生产经营企业就一定能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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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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