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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仪器采购项目被质疑:中标价格高
2014-10-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
关键词:质量安全  检疫检验  仪器采购

  2014年9月18日,北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XYZC2014-G10010(重)]进行公开招标,拟采购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等38套仪器以及一些实验室设备耗材。9月23日,该项目最终由广西开天净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396万元的价格中标。

  不料,同时投标该项目的两家公司——广西安鑫宝实验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互信进出口有限公司却对这一中标结果提出了质疑,主要原因是“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质疑人”。

  近日,该项目的代理机构——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于这一质疑做出了如下答复: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虽然高于质疑人,但是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是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定氮仪、全自动滴定仪、电子天平(一)共7款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或厂家驻国内办事处或驻国内分公司出具的详细技术参数证明书原件,如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技术参数不详细而无法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对比时,则视为负偏离。

  质疑人在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产品彩页说明,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作为生产厂家或厂家驻国内办事处或驻国内分公司出具的详细技术参数证明书原件,视为负偏离。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故质疑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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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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