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塑料 >> 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拟修订农膜使用标准 促进农膜回收
2015-7-31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点击
关键词:农膜  标准

    使用后的农膜残留在农田里,会加重农田负担、污染环境。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站长甘小泽敞开心扉,当前湖北省农田地膜每年的残留量为3万吨,回收不到4成,农膜回收受阻,任务艰巨。7月28日起湖北将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到2020年农田残膜基本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农田残膜回收率将控制在80%以上;并将逐步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

    为使这一目标变为现实,湖北省将修订地膜的使用标准,严格规定地膜拉伸强度和厚度,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大力推广地膜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包括:多次循环利用技术。引导农民使用加厚地膜,延长地膜使用期,提高地膜利用率。农膜回收熔融再生技术。废弃地膜经收集、分拣、清洗、干燥、再生造粒、成型后完成资源化再利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技术。在宜昌、十堰等地开展可降解地膜的试验评价,逐步增加试验面积,在试验示范和不断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加快推广可降解地膜,减轻残膜污染。 

    此外,还要开展农田残膜回收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建立健全可降解地膜评估评价体系。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扶持旱作农业技术、加厚地膜使用、回收加工利用等技术措施,探索开展可降解地膜补贴推广政策与机制。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责任编辑:liu)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