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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功能高分子复合材料(SFPC)科研团队招聘博士后
来源:顾军渭教授个人网站 发布日期:2019-07-15

西北工业大学理学院应用化学系结构/功能高分子复合材料(Structure/Function Polymer Composites,SFPC)科研团队现有教授1人、准聘副教授1人,博士后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7人。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长西北工业大学理学院应用化学系结构/功能高分子复合材料(Structure/Function Polymer Composites,SFPC)科研团队现有教授1人、准聘副教授1人,博士后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7人。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长期有效)。

招聘要求:

(1)35周岁以下,在国(境)内、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2)具有材料、化学和化工等相关研究背景;

(3)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领域主流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4)具备独立从事创新性研究的热情、有较强的科研兴趣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岗位待遇:

(1)获批国家各类博士后支持计划项目的博士后人员,薪酬待遇50-60万元/年(含学校配套资助不低于20万元/年);

(2)统招统分博士后在站期间是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子女可享受西工大中小幼优质基础教育,为人才安心工作解决后顾之忧;

(3)学校提供年薪16~27万元(含2-8万元奖励绩效及陕西省生活补贴),并享受团队奖励;

(4)分配博士后公寓(或住房补贴2000元/月);享受学校工会各项福利待遇;可依托我校申请国家和陕西省各类基金及项目。

联系方式:

有兴趣者请将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和学位证书)、代表性论文、2封专家推荐信和其它证明相关能力的材料发送至邮箱gjw@nwpu.edu.cn & nwpugjw@163.com,邮件请注明“应聘博士后-姓名-毕业院校”。初选后通知面试,对于递交的应聘材料给予保密。

SFPC团队负责人简介

顾军渭,教授、博导,西北工业大学翱翔青年学者特聘教授、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19-2021)。2002、2006和2010年在西北工业大学分别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功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和先进树脂基复合材料的结构/功能一体化设计、制备及加工研究。现任理学院应用化学系主任、无人系统技术研究院智能材料与结构研究所负责人;兼任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导热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导热)咨询专家、中国复合材料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等。担任Advanced Composites and Hybrid Materials期刊(Springer-Nature)副主编,Engineered Science 期刊执行主编,Composites Part B: Engineering期刊助理编辑,Composites Part B: Engineering, Composites CommunicationsCurrent Nanomaterials期刊编委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军品配套项目、国防科技项目基金等国家级基金项目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项目2项;高校博士点基金、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航天科技创新基金和航空科学基金等省部级项目11项。已在Nat CommunAngew Chem Int Edit, ACS NanoCompos Sci Technol等期刊发表SCI论文143篇(SCI引用3900余次,8篇论文单篇SCI引用超过100次,2019年SCI引用已超过1000次),H因子37;其中第一作者/通讯作者SCI论文84篇(SCI总引用2800余次,入选ESI热点论文10篇、ESI高被引论文21篇)。授权和受理国家发明专利31项;参编Wiley出版社专著1部、高等学校规划教材1部。

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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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在我校职业发展通道:博士后原则上在站工作2-3年,出站时经申请、评审达到学校准聘副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的,经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后,可办理教师相关入职手续;若在站满3年,未达到学校准聘副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的,可再申请进博士后第二站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最长在站工作3年,出站时经申请、评审达到学校准聘副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的,经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后,可办理教师相关入职手续,否则办理博士后出站离校手续。


陕西省支持博士后发展政策

①对于出站后与在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陕西省的博士后人员,由省财政厅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费。

②对在站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陕西省博士后研究项目,由省财政厅一次性给予所获资助金额50%的配套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

③对符合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需求的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按特别资助15万元、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对在站博士后承担的陕西省企业研究项目,择优每项给予10万元专项资助。

④对在站期间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由省财政厅每项给予2-10万元的科研奖励。

⑤对在站期间,协助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持省级以上鉴定证书,由省财政厅每项给予10万元的研发奖励。

⑥大力支持高校博士后科研项目转化工作,凡在陕西省转化成功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经鉴定,由省财政厅一次性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和设站单位2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⑦大力支持博士后创业,凡在陕西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经申请,有省财政厅一次性给予50万元启动补助资金。


国家专门针对博士后设立的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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