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国际标准展位(3m×;3m) 国内企业:6500元人民币/展期; 三资企业:2000美元/展期; 国外企业:2500美元/展期; 展位设施包括三面展板,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二只射灯、220V/500W电源插座、纸篓和大会统一制作的企业名称楣板; 2、室内光地(最低起租面积不少于36平方米,并按18平米递增) 国内企业:650元人民币/平方米; 三资企业:200美元/平方米; 国外企业:260美元/平方米; 光地不含任何设施,特别装修需缴纳施工管理费; 3、室外光地(最低起租面积不少于25平米,并按25平米递增) 国内企业:300元人民币/平方米; 三资企业:90美元/平方米; 国外企业:125美元/平方米。 会刊报价: 本届大会《会刊》一书为大32开(140mm×;210mm)进口铜板纸彩色精印,图文并茂,它将尽列展会详情、展商及产品介绍,是本次大会对外宣传、行业交流、资料查阅独一无二的宣传资料,并且具有长期的广告效应。其价格如下: 封面 封底 封二 扉页 封三 跨页 彩色 黑白插页 文字介绍 12000 10000 10000 10000 8000 6000 3000 1500 1000 广告报价: 门票广告 5000元/万张(共印10万) 礼品纸袋 5000元/千个 彩虹拱门 3000元(巨型单拱) 馆内布幔 6000元/条(10m×;5m) 彩虹拱门 6000元(巨型双拱) 馆外布幔 8000元/幅(7m×;14.3m) 正门气模 1000元/个(共12个) 室内灯箱 3000元/个(5m×;1.5m) 升空气球 3000元/个 广场彩旗 60元/面 室内条幅 800元/个(10m×;0.9m) 室外条幅 1000元/个(10m×;0.9m) 技术交流讲座: 展览会期间主办单位将组织多场技术交流会,以开展国际技术、经贸交流、宣传、介绍产品。各单位均可报名申请举办,请自定交流主题,并与参展报名表一并报组织单位,以便及早安排交流场地和设施,并按专业组织听众。 交流会每场限定2小时以内,收费3000元/场。请提前将交流内容概要寄往组织单位。 报名程序: 1、所有符合展品范围要求的国内外企业均可参展。参展企业填妥申请表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组委会,经组委会确认后,即获得参展资格。 2、申请企业接到“参展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应将展位费全额或50%费用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余款须于2010年3月20前付清,否则将不予保留原定展位。 3、大会采取先订先得、大展位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分配展位。 4、展览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5日,在截止时间后的申请,大会将不能保证在会刊中刊登企业简介。 5、组织单位在收到展台费用后,将于2010年4月5日前寄《参展手册》给参展商;会务接待、展位装修、住宿、展品托运、活动日程安排等详见《参展手册》。 结算: 我们根据您填报的“参展申请表”确认展位,展位租金及相关费用请于收到组委会展位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汇至: 收款人:哈尔滨中信伟业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黄河路支行 帐 号:6225 8018 9810 001 逾期不付者,大会视为自动退出,展位另行安排。 布展: 1、时间:2010年4月25日-26日 每天8:30进馆,中午不休息,17:00闭馆。布展期间如需加班请提前到服务中心申请审批,并缴纳100元/小时的加班费,当日加班可至24时; 2、大会将按照国际标准搭建展位,如有特别装修要求或需拆除展位间隔板,请在布展前向组委会提交装修图纸和需求申请(注明用电额度),经同意后方可施工。易燃装修材料及电线必须做防火处理。 3、特别装修展位的布展采取场外成型、场内组装的方式。特别装修的高度不超过6米。 4、为方便各单位布展,大会设立服务中心,实行现场办公一站式服务。 5、请各参展单位按大会要求布展,不得在人行通道、消防设施等处摆放、钉挂参展样品、宣传品和其他标志。布展废弃物及包装物要及时清出展馆,不得在展馆内存放。 参展: 1、时间:2010年4月27日至29日,每天8∶30至16∶30,中午不闭馆,节假日不休息; 2、室内每个国际标准展位核定2个参展证。室外每25平方米核定2个参展证; 3、参展人员持参展指南,到大会现场报道处领取参展证; 4、请参展企业于2010年4月5日前,将企业的中、英文全称、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网址、电子邮箱、经营范围等内容通知组委会; 5、为及时与您联络、提供服务,请于2010年4月5日前提供参展人员信息(包括参展人员姓名、职务、电话、会议期间拟入住宾馆等)。 撤展: 1、时间:2010年4月29日14:00—17:00、4月30日9:00-12:00; 2、各参展单位均不得擅自提前撤展。 服务: 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介绍并联系客户; 2、举办商务活动和专题研讨会; 3、如果您需要协助预定宾馆、飞机或火车票、车辆、省内或赴俄罗斯观光考察,请在参展回执中注明,于开幕前15天通知我们; 4、如果您有计划在展馆或参展企业名录或其他新闻媒体上做广告宣传,请在2010年4月5日前通知我们; 5、服务中心将为您提供海关、检验检疫、邮局、运输公司、电信、票务、网络、商务、卫生医疗、展具租赁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