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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组织推荐“863计划”10个领域主题专家组人选
2011-07-0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根据科技部组建国家“十二五”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各领域主题专家组的工作安排,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863计划主题专家组人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主题方向
 
信息技术等10个领域所确定的51个主题方向(附件1)。
 
二、主题专家组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主题方向的技术发展战略与预测研究;参与备选项目凝练、整合和可行性论证工作;联系本领域项目并提供技术指导;审议课题立项建议和课题调整建议;参与项目(课题)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承担主题方向重要技术发展问题的咨询工作等。
 
三、主题专家组人选的推荐条件
 
1.应为本校全职人员,其研究方向应符合本校优势学科领域。优先考虑“十一五”期间参加过863计划工作且表现特别优秀的中青年专家,专家年龄不超过60岁。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不作为推荐人选。
 
2.有较高学术水平,在科研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高知名度,专业方向同本主题方向密切相关,能够全面了解并把握主题技术发展方向,思维开阔,有较强战略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3.办事公正,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不受单位和个人利益影响工作。
 
4.能够将专家组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主题专家组相关工作和活动,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其他要求
 
1.推荐名额:每校同一主题方向限1人,总数不超过3人。“十一五”期间担任863领域专家人数较多的高校可适当放宽。
 
2.时间要求:请于2011年7月15日前正式行文,将推荐专家名单(附件2)和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3,双面打印)各2份纸质文件报送(请同时打包发送电子邮件)教育部科技司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请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结合主题方向、专家职责、推荐条件等要求,认真做好本次组织推荐工作,要特别关注50岁以下专家和863新增主题专家的推荐。同时,在推荐工作中请加强同地方和有关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多渠道进行推荐(请抄报教育部科技司)。
 
教育部科技司将在高校推荐基础上,根据专家任期、专家组专业构成、年龄结构等要求,在限额内遴选推荐主题专家组人选。
 
联系人:罗世翊、舒华 邮 箱:gxc6733@moe.edu.cn
 
电 话:010-66096733、66097937 传 真:010-66096733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附件:1、2、3、4(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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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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