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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1-07-08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中央财政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为规范转化基金管理,科技部制定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中央财政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为规范转化基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化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转化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包括国家(行业、部门)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地方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及其它由事业单位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
 
第三条 转化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投资收益和社会捐赠。
 
第四条 转化基金的支持方式包括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
 
第五条 转化基金遵循引导性、间接性、非营利性和市场化原则。
 
第二章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建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以下简称成果库),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支持。
 
应用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完成单位应当向成果库提交成果信息。
 
行业、部门、地方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分别经相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后可进入成果库;部门和地方所属事业单位产生的其它科技成果,分别经相关主管部门和省级科技部门审核推荐进入成果库。
 
第七条 成果库的建设和运行实行统筹规划、分层管理、开放共享、动态调整。鼓励部门、行业、地方参与成果库的建设。
 
第八条 成果库中的科技成果摘要信息,除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和商业秘密外,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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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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