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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海峡两岸科技发展“加速器”
2012-04-05  来源:中国科学报
 
启动“加速器”
 
在促进海峡两岸科技联合基金项目协议签订会上,基金委主任陈宜瑜说:“基金委将与福建省全力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海峡两岸科技界进行深入广泛的交流合作,使联合基金成为带动福建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加快福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有力‘加速器’。”
 
“我们想吸引全国科技力量,解决福建和台湾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游建胜说,“很多福建的科研人员听到设立该基金的消息都很高兴,这对海峡两岸的发展都有好处。”
 
2012年,该联合基金拟安排项目资助经费2925万元。面向全国受理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针对可再生能源制造、太阳能电池材料及重大工程建筑材料等福建省战略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关键材料的设计制备及其应用技术研究);水产生物资源研究领域(针对台湾海峡重要水产生物资源的优良品种选育及其病害防治等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生物学研究,为海洋水产生物资源的健康养殖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领域(围绕海峡两岸食品安全监控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促进两岸食品安全科技交流和农产品贸易往来)和人口与健康领域(包括创新药物与中医药现代化、闽台常见疾病研究)4个研究领域的项目。
 
该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平均资助强度260万元每项。
 
“该联合基金每年要解决的问题由福建省提出。主要为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着眼解决当地遇到的问题。因为去年12月1日才签署协议,指南又刚发布,科学家们的参与情况目前还不清楚。”王岐东说,“该项目欢迎全国科学家参与进来,这样有一个好处,可以在合作研究中,提升福建的总体科研水平。”
 
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2012年度项目指南摘要
 
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依托单位提出项目申请。所有申请应当有台湾方面的科技人员参与,其中福建以外省份依托单位申请本联合基金还应当有福建本地单位的参与;鼓励福建省内依托单位与其他省份单位合作申请项目。
 
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本联合基金2012年度只受理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
 
本联合基金申请书由集中接收组负责受理。申请报送日期为2012年5月14日~18日。
 
本联合基金项目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均须选择“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 申请代码按本指南要求选择。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纸质申请书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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