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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高校未经教育部批准自主设立研究生院
2011-01-20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2010年12月30日,在新年来临之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挂牌成立。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教育部《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高校设立研究生院必须经过教育部的批准。而该研究生院未经教育部批准,湖北省教育厅主要领导还出席了挂牌仪式。
 
据记者了解,目前经过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研究生院有56所。自2003年以来,教育部未批准过一所院校设立研究生院,但高校自主设立的研究生院如雨后春笋。
 
自主设立研究生院显然违反了《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但有关高校普遍认为这符合自主办学精神应该得到鼓励。
 
教育部的上述规章是不是落伍了?
 
多所高校自主设立研究生院
 
“我们只是更名,将研究生部更名为研究生院,并不需要教育部批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陈小君教授解释说,“这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行为,旨在对以往研究生教育管理去行政化。”
 
据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此前的研究生部为该校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部门,主要承担管理职能,行政化色彩过浓,研究生数量的急剧增长使得研究生的管理方式和培养模式必须改变。
 
“目前,学校已经拥有3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由2000年的1300人增长到2007年的4500余人,总量翻了近两番,今后研究生规模还将进一步增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关负责人表示。
 
更名研究生院后,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将更清晰,其功能也由以往相对简单的上传下达转变到教学科研上来,管理体制和机制也将随之作出重大调整。
 
“更名目的是使研究生院真正成为人才培养、特色发展、科学研究以及导师队伍建设的独立机构,彻底实现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以人为本,以研为重’的战略构想。”陈小君表示。
 
记者了解到,不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武汉的高校中,华中师范大学已于2009年自行设立研究生院;武汉理工大学的网站则标明“研究生院(筹)”的字样;武汉另一所著名部属高校华中农业大学近期也将自行设立研究生院。
 
在全国其他各地的高校中,记者随便在网上一搜,发现郑州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中北大学、燕山大学、华东师大、华中师大、大连海事大学、宁波大学、辽宁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内蒙古大学、延边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共中央党校、贵州大学、首都医科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等也都未经教育部批准,自行设置了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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