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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填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信息的通知
2011-01-25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为加强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经费执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了解各高校项目实施进展,同时促进高校间交流,我部组织开发了“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系统,经测试,现正式启动使用。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系统包含项目信息采集与绩效评估两个功能模块。系统收集的项目相关信息将面向所有获资助高校公开,推动高校间相互学习借鉴。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形成制度,由项目组织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管理平台采取分层管理模式,由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监管,由教育部为高校分配用户权限,各高校负责本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信息的汇总和录入;

  2.请各高校于每年1月4日—20日之间将上年度(项目年度是指项目立项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信息通过管理平台上报,系统将在该时间内对学校开放。考虑到本次填报涉及到两年或三年的项目信息(请注意区分项目年度),数据导入信息量大、系统首次使用,填报时间截至2月15日。请各高校妥善安排,尽可能提前填报,避免最后集中上传,造成网络拥堵;

  3.各高校填报工作要实事求是,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所报信息须经学校主管校长审核,并在项目信息首页(由系统导出)加盖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章,采取电子签章(或扫描)上传至管理平台;

  4.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B/S)模式。为方便操作,系统设计了数据导入功能,请将数据填入规定格式的Excel表格(系统中提供),即可上传至平台系统。系统登录网址及使用方法详见使用说明(附件1);

  5.各高校项目组织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数据录入与系统维护工作,并按要求将学校管理员信息(附件2)发送至科技司计划处邮箱。

由于本系统首次启用,在使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请各高校通过发送邮件或电话联系的方式向我司提出意见与建议,我们将对系统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



  联系人:张中民 李渝红

  联系电话:010-66096298

  计划处邮箱:jihuachu@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南楼421

  邮编:100816



  附件:1.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V1.0版使用说明

     
2.学校管理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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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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