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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自主办学不是自由办学
2011-02-15  来源:科学时报
如果有一所大学,在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情况下自主招生,并且学生毕业时所发的文凭,有可能也得不到教育部承认,这样的大学你敢上吗?2010年12月17日,没有“准生证”的南方科技大学发表声明称:在没拿到教育部正式招生批复的情况下,学校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和文凭。南方科大这一举动,能成为我国大陆大学“自主办学”的破冰之举吗?人们议论纷纷。
 
南方科技大学是位于深圳的一所正在筹办的大学,至今已筹办3年多,仍未拿到教育部的招生批文。《东南快报》2010年12月22日报道:2010年12月18日,筹建中的南方科大启动校区内,来自黑龙江、新疆等全国十多个省市的1000多名考生和家长专程赶来参加南方科大2010年教改实验班咨询会,现场异常火暴。记者采访的二十几名学生和家长都表示愿来南方科大读书,并不担心“自授学位”问题。朱清时校长坦言,目前学校自主招生和自授学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没有教育部授予的文凭大印,而学生能不能被社会所接受,完全是靠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对学校的认可程度,这让学校必须“背水一战”。
 
南方科技大学经过3年多的筹建,2011年1月终于获得教育部正式发文批准筹建。对此南方科大校长朱清时称“批准筹建不等于批准招生”,获准筹建只是有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名分,但招生制度仍与国家规定矛盾。地处深圳的南方科大在教育部没有批复正式招生的情况下,走出了“自主招生”和“自授学位”的蹊径。从现实情况来看,南方科大的发展之路阻力重重,文凭不被教育部承认是最大阻力。社会对南方科大的自主办学探索充满期待,也给予许多的评论。
 
大学自主办学之路
 
我国大陆高等教育一直实施行政化管理体制,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资源、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统一发展。虽然,这一体制在高等教育精英化时期,起到了保障单一化精英教育质量的作用。但是,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这一体制使大学办学自主权缺失,导致大学先天个性缺陷而趋同化,难以保障多元化大众高等教育的质量。正是这一体制上的缺陷,即便如《高等教育法》赋予大学自主招生权力,也需要每年由学校向教育部报批,不批就无法开展招生。从国际范围看,许多国家的大学都是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文凭的价值由社会承认,这既体现了大学的办学自主权,也体现了教育本身的价值。南方科大“去行政化、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公开叫板我国大陆教育行政化管理体制,击中的正是教育行政化以及学历社会、学历情结的软肋,带来了一丝全新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必须要有的多元化自主办学之风。
 
南方科大的“去行政化”办学,不仅在校内不设传统的行政化机关,而且大胆挣脱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坚硬的行政干预;实行“自主招生”越过全国统一高考选拔,直接从高二学生中大量选拔新生,已经远远突破了教育行政部门允许的自主招生范围。“自授学位”试图摆脱长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对文凭的监管和审核,实施文凭由学校自主监管与接受社会的检验。从根本上来说,这样的探索是对于大陆高等教育行政化管理体制的一种公开挑战,也是在大陆大学“去行政化”、真正办一流大学、回答“钱学森之问”的艰难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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