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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位三十年面临“大跃进”质疑
2011-07-0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学位 大跃进
33.5万、273.2万和1830万。
 
这是过去30年,中国自己培养的博士、硕士和学士的数量。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中国学位三十年画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中国博士、硕士、学士授予单位已分别达到347所、697所和700余所。
 
尽管数量惊人,但这并不能减缓中国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增速。
 
今年3月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8号文件),批准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00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806个。
 
截至此次审核之前,全国共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378个,此次一次性就增列了1004个。以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为例,从1997年第7批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开始增列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当次增列304个,第8批增列310个,第9批增列291个,第10批增列371个。
 
此次(第11批)审核增列规模之大,创历史之最。
 
当下中国,社会各界已对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质量多有指摘。此举之下,在“学位大跃进”的网络评语中又将中国的教育体制推到了风口浪尖。
 
学位是如何炼成的?
 
回望30年前。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该条例于198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中国学位制度从此诞生,也标志着新中国教育走上法制化轨道。
 
自此,中国的三级学位制度(学士、硕士、博士)开始形成。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与此同时,学位制度实行严格的中央、地方政府和学位授予单位三级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制定严格的研究生教育资格准入制度,只有经过国家审批的教育机构或学科专业才能培养研究生,申请单位及其学科专业要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学位授权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获得学位授予权和培养研究生资格。其次,政府对具有学位授权资格的学科、专业点进行定期评估,定期检查研究生培养条件和指导教师情况;各级政府还通过抽查学位论文等方法来监督研究生培养质量,经检查不能保证基本水平的,将取消其授权资格或暂停招生。学位授予单位是质量保障的主体,培养单位内部质量控制活动是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贯穿于从招生、培养到学位授予的整个过程。
 
学位授权审核是指向学位申请人授予学位的资格和能力的审核,包括学位授权单位的审核,学科和专业点的审核。
 
中国的学位是一种“国家学位”,国家制定统一的学位授予标准,国务院授权有关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行使学位授予权,因此,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学科、专业开展学位授予工作,必须首先取得国务院的授权。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的评审制度,国家统一部署学位授权审核。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简化审批手续,经国务院同意,从1986年开始,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改为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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