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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协议项目指南发布
2011-11-07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二)对合作双方同时申报的要求
 
韩方合作伙伴需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NRF递交相应申请。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1、在韩国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出国(境)参加协议双(多)边学术会议类别。
 
2、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不全视为无效申请):
 
合作交流项目:
 
(1)NSFC-NRF协议项目专用申请简表《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交流项目申请简表》中英文一份(见附件1)
 
(2)提供合作期间双方人员年度交流计划(2012下半年、2013年、2014上半年)及经费预算,包含以下内容:
 
a. 出访人员姓名,国外停留时间,拟开展工作介绍及日程安排,经费预算(国际旅费);出访人数在一人以上请分别按人次列出。注:出访人员须是中方项目执行人在研基金项目的正式成员,系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在职研究生)。
 
b. 来访人员姓名,在华停留时间,访问地点,拟开展工作介绍及日程安排,经费预算(生活费及必要的城市间交通,可按天数计算);来访人数在一人以上请分别按人次列出。
 
双边学术会议:NSFC-NRF协议项目专用申请简表《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联合资助双边学术讨论会申请简表》中英文一份(见附件2)。
 
(四)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申请书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附件应与申请书同时上传,且电子版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网上确认。
 
纸质材料: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套纸质的申请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连同附件材料一起报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受理号和版本号应一致。
 
(五)受理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6日(以邮戳为准)。
 
(六)通报最终结果
 
2012年6月网上公布结果并通过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处通知本人。获批准的合作交流项目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永涛、赵闯
 
联系电话:010-62325449、62325454
 
传 真:010-62327004
 
Email:zhangyt@nsfc.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邮 编:100085
 
附件1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交流项目申请简表》(中英文)
 
附件2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联合资助双边学术讨论会申请简表》(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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