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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启动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
2011-12-1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为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做好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的要求,体现继承和改革发展相结合的精神,现将2012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仍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1月16日起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见附件1)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业务平台(http://168.160.158.231/jltj),按要求组织推荐。如采取专家推荐方式,请推荐专家与我办联系获取推荐号和校验码。
  非国家安全与国防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或人选的推荐材料,均需在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业务平台(http://168.160.158.231/jltj)后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国家安全与国防类(专用)和涉密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网络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推荐项目遴选机制,选择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相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获得国家或省级以上计划的支持,应在项目验收或鉴定完成两年后方可推荐。
  2011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2012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单位推荐指标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推荐指标
  指标不限,请注重推荐优秀的中青年科学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指标
  指标不限,请注重推荐回国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3.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指标
  各单位推荐指标数及系统登录信息表由我办发放(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下达你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指标数进行推荐,各奖种指标不得挪用,超指标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专家推荐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
  2.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奖种限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人独立完成科学研究项目的人选),不能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
  3.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人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4. 由专家推荐的项目公示时将公布专家姓名。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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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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