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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频发腐败窝案 百余211学校无一财务公开
2012-04-1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懂的人知道风险,不懂的人不知道深浅
 
由财政部和原国家教委制订,并于199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方面: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但目前,在全国高校中普遍存在着“外行管内行“的情况。湖南省财政经济学院院长伍中信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很多高校分管后勤和财务的校领导不是专业出身。如此一来,不仅易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而且分管领导极易因不懂财务知识,忽视财务风险而被财务人员蒙蔽犯罪,或自己有意犯罪。“懂的人知道风险,不懂的人不知道深浅。”
 
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不够、范围不广也是高校容易出经济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叶青认为,高校作为一个经济体,大多数设置有内部审计部门。但多因为是内设部门,对学校各部门财务监管难有实际效果。
 
尽管如今对高校领导干部届满离任的审计力度较大,但也不乏审归审、用归用的情况。叶青说,全国高校财务来源多数为财政拨款,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也常因“公对公”,履行程序地翻一下账本,对“小金库”很难查清。而国外一些高校,资金更多来自于社会,关注度相对高,审计力度大,出现腐败的机率也小。
 
叶青建议,高校应推行年度审计制度,特别是在招生和基建领域加大审计力度,防患于未然。据他了解,全国100多所211工程大学,很难做到每年审计一次。
 
2000年,财政部和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要求在高校建立各级经济责任制。
 
伍中信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全国各高校中少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的,没人去评审分管领导财务决策是否得当、是否能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审计内容多为高校领导干部届期内是否有违规行为,且缺乏届中审计。
 
总会计师与主管财务的副校长谁大谁小
 
从1979年至今,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曾多次独自或联合其他部委下发文件,建议或要求各高校设立总会计师,来加强对高校财务的监督,保证其正常运转及资金更加安全。但至今为止,设立总会计师的高校却为数不多。
 
一位就职于西北某教育部直属院校的总会计师感叹:在大学任总会计师,还不如按以往惯例,由高校副校长管财务好。
 
在高校现有体制中,总会计师和副校长虽然都是副厅局级干部,但是前者常觉得矮人一等。如果有机会,他便会提拔别人当总会计师,自己去做副校长。伍中信分析,现今很多高校的总会计师一职是可有可无的。很多高校的总会计师不是按照管理需要来设置。
 
伍中信说,在高校有这样一种现象,即从事财务的专业人才很难提升至副校级。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财务的中层干部有一定上升空间,但在高校,选拔总会计师不仅考虑专业素质,还考虑其学术造诣等。
 
高校人才济济,在职数有限情况下,会优先提拔安排学术能力强的人。同时,在高校因财务专业技能被提到副校级,很多人并不认可其能力,伍中信说,以此标准选拔,就会出现搞学术的人当副校长之后再来分管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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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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