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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组织模式创新的思考
2007-08-21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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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学研联合的本质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中介机构等参与创新的各种组织机构按照市场条件下的契约机制形成的紧密联系、互相合作与协调。新型产学研的核心是实现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其关键是组织模式创新。本文从澄清目前对产学研的四个认识误区入手,探讨具体的契约机制和组织创新模式。

    一、澄清产学研认识的四个误区

    1.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目前,国内一般认为,“企业应该是创新主体,现在还不是创新主体”。事实上,现在以企业为主开展的产学研合作迅猛发展,由企业投资和大学或者某个系共建的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快速增长,大大凸显了企业创新能力。以上海、中关村科技园区等高新区为代表,企业已经成为国内部分区域的研发投入主体、成果产出和应用主体。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决策上起到了关键的决定作用,逐渐成为合作决策的主体。根据市场需求,由企业决定项目的选择、资源整合的方式,推动大学院所的技术资源与企业的资本资源形成优势互补的合作,已经成为产学研的一大特征。

    2.核心是技术转移,不是成果转化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成果转化”,近几年开始关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立场是科研院所,没有考虑到企业主体的地位。因此,技术转移在一定程度上有正本清源的意义,它涉及到技术的生命周期,涉及到产业和科研两种文化,涉及到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涉及到是公共投资还是企业核心专有资产的属性等等问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动态的整体过程。其中操作的关键是技术在动态过程中的评估定价、知识产权确权、形成什么样的组织来操作等等。

    3.是知识产权经营,不仅是知识产权保护

    在国际环境下,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客观地位,使我国长期以来都被动地倾向于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在产业竞争力的问题上、在产学研合作的环节上,核心不是保护,而是经营。知识产权经营已经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一种有力手段,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更多的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已经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经营,进行许可和买断。常用的模式包括专利池模式、专利有偿转让模式、专利收买模式、专利回输模式、交叉许可模式、专利许可代理模式等。因此,如何操作许可,如何操作转让,如何实现知识产权经营,这是能不能做好产学研的关键。知识产权经营的水平决定了产学研的合作水平。

    4.中介机构是润滑剂,政府不是润滑剂

    政府是领航者。现在,国内的各级政府都在推动产学研合作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而真正地依赖中介机构把事情做扎实,这是做产学研的关键。可以说,中介与专业服务机构已经从过去产业发展外围服务部门变成产学研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活动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新型产学研的基本契约机制

    “两弹一星”的成功归功于协作精神,产学研成功的关键则是协调多种参与主体的“利益”机制,也就是一种契约机制。一家企业战略研究所在开展中关村自主创新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新的现象,这些新现象集中体现了两个字:契约。比如,以前大学和企业合作特别害怕企业后续款的问题,现在这个问题可以依靠合同,依靠企业的决策权谈判来解决。形成这种契约机制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1.衍生企业

    这是中关村兴起的一个方式,是最简单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从大学直接引入技术,独立形成新的企业并开展产业化,这实质是个培育新市场的过程。在新市场逐渐扩大、成熟的同时,核心技术随之扩散,成为一个新产业(通常称之为“以点带面”)。另一途径是人员或业务溢出,组建新企业,推动新技术的市场化应用(通常称之为“带土移植”)。

    2.企业委托研发

    由企业提出需求、提供资金,大学院所负责项目研发,产权归企业所有。其特点是企业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和使用先进技术,大学院所也获得了科研经费。

    3.与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

    由企业提供持续投入,与大学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开展密切的研发合作,研发成果直接为企业所用。联合实验室能够产生原始创新技术,能够缩短产品化周期,同时还能够为企业储备和培养人才。

    4.企业投资,大学院所技术入股

    这是个严格的契约关系。在研发开始之前,都已经把以后知识产权怎么分配,成果怎么使用规定好,由企业带来产业化所需的资金,引进懂得市场化、产业化运作的管理团队,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资源,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三、新型产学研组织创新模式

    第一种: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是将大学与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支撑机构,是通过技术转移和服务推动技术创新的组织创新的一个组成部分。大学科技园实际上可以认为是一种新型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由于大学科技园避开了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的各种问题,如科研人员与企业沟通困难等等,直接由大学的研究人员利用自己的成果创业,这就保证了大学众多科研成果能够比较顺利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这一模式是产学研的空间合作的模式,可以拉近大学的知识生产和企业的需求之间的空间距离,把大学的成果向外产业化,把企业的需求引到大学寻找技术对接,因而在技术转移中起重要的作用。上海市同济周边的创意产业群的出现就是一个很好例证。

    第二种:产业技术联盟

    全球化要求企业具有更高的战略眼光,更多的关注外部的变化。产业技术联盟是由龙头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发起,集成相关产业领域的企业和科研单位,联合优势,开展产前研发,降低技术创新风险,支撑相关产业链发展。

    产业技术联盟之所以成为产学研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因为联盟要有共同的技术愿景,而且对未来的技术方向达成认同,形成一致的技术路线图,也正是因为有了技术愿景的探索,和大学院所作对接就成了必然和自主。这是联盟与协会最大的不同之处。如果是一家只关心明年产品能盈利多少的企业,没有必要谈产业技术联盟;一家关心10年以后、30年以后的产品走向、技术条件的企业,就要开展产学研合作,要参加产业技术联盟。协会组建是依靠行业自律,联盟组建是共同探索未来。所以说,好的产业技术联盟一定是产学研合作的联盟。

    第三种:创新驿站

    创新驿站是一种全面的创新体系组织方式。创新驿站最本质的特征是信息传递接力站:个体创新驿站是技术供给信息与技术需求信息的传递者,通过将这些信息传递机构整合到一个网络中,易于技术信息的流转。创新驿站同时还是针对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的资源配置平台:除了技术信息的配置外,它还是资金、人才、研发资源的有效配置网络。通过建设创新驿站,可以将各个不同的主体整合为一个系统化的合作网络,这对于降低技术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非常有意义的。简单地说,创新驿站就是技术转移中心,更加强调和外部的网络关系。

    总之,第一种组织模式的关键在于空间,第二种在于网络,第三种在于专业组织、中介机构。大学科技园的最大特点是贴近大学,创新驿站最大的特点是贴近产业。现在我国有一大批创新驿站,几乎每个大学都有科技开发部、技术转移中心,每个地方政府都有各种技术交易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行业促进中心等等,更重要的是在市场里发育出独立的第三方的技术转移中心。这三种形式,尤其是贴近产业的技术转移中心将成为未来产学研合作的、重要的依托和重要的组织形式。

    四、相关建议

    1.改善产学研合作环境,保障人员的自由流动及学术自由。

    产学研合作是契约,根本在于流动。人要流动、技术要流动、资本要流动起来,但是产学研合作的主旨是搞活中国经济这盘棋。各部联合推进产学研,一定要保障人员的自由流动、学术自由,最后的成果是技术流动起来。只有技术流动起来,中国经济才会发展得更好。

    2.加强软技术研究,如技术的定价机制与模型、技术路线图、技术评估等。

    技术的定价机制是全球都在开展的研究问题,目前中国投入得太少,甚至只是翻译借用国外的研究,这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的需求。技术路线图的研究是取得未来产业主导权的关键,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一项研究。举个例子,长城所3年以前协助科技部研究显示产业的技术路线图,国内国外很多资料都认可这个报告,在当时研究时韩国就明确说,如果中国形成国家的合力,5年以后也就是今年,中国的显示产业就超过韩国。但是我们国家没投钱,没有继续关注显示产业的技术发展路线并开展相关的措施。而韩国继续投入三千万开展显示产业竞争情报等软技术研究,采用了很多针对竞争方(包括上广电)的措施。导致现在我国的企业如上广电完全处在被动的状态。只关注技术,而不关注整体的竞争态势和发展趋向,就相当于埋头拉车,很容易造成被动的局面。

    3.促进科技项目改革,把科技专项交给产业联盟和高新区。

    4.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在各种产业集群中建设创新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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